说来也有点犯俗,这事儿发生在清明节前。那天晚上,我也一干哥儿们去唱OK,稍微喝了几杯,但是对于酒量甚好的我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。老G他们几个本来就是不胜杯酌的人,几杯酒下肚,已经开始思路混乱了,老L还吐了一次。不得已,我这个当兄弟的只好将他们一个个送回家。路上,他们几个还在哼哼哈哈。把他们都送回家,已经是午夜了。原本想叫辆的士,可这天真是邪了,从淮海路一路走到徐家汇都没见一辆,我总不能睡大马路上吧,只得走,什么都不想,往前走。“哎哟。”只听得背后一声娇音。我回头看去,正见一白衣女子俯身抱住脚踝,好像在轻轻地揉。咦?刚才好像没看见这一路上有人嘛,我正纳闷着。白衣女子又说道:“先生,您能不能帮我揉一揉,我的脚扭了。这一路上又叫不到车。”我就这样走过去,替她揉起脚来——现在回想起来,真是不明白当时怎么可能走过去替一个陌生女子揉脚,想来想去是我起了色心了吧,也是觉得一个大男人是无所畏惧的——轻轻地揉了一会儿。那女子说道:“先生,真是谢谢你了。这黑灯瞎火的,遇上了你这么一个好人。我这人是有恩必报。这样吧,你告诉我一个联络地址,我改日登门拜访。”让我自豪的是,在一个美女面前,我还是能沉住气的,就说:“小姐,我们并不熟,再说帮人一把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,你就不用客气了。”女子道:“既然先生不愿说,我也就不勉强了。但是这个情我是一定要换的。那么这样吧,请先生明天再来这儿一次,我一定会重重答谢你的。但请先生记住,一定是要午夜,一定是要午夜。”说完,她便起身走了。看她那轻盈的步伐,一点都不像是刚扭了脚的,而且走得极快,不多时,已经没了影子。我也就这么混混沌沌地回了家,倒头就睡。那天后半夜也再没发生过什么。第二天醒来,脑子里似乎还记着那件事,越想越觉得奇怪。就告诉了老G几个兄弟,他们一致认为,我是碰上脏东西了,要我午夜千万不能去,还很哥儿们的许诺晚上让我上他们家去睡。虽说我一米八的个头,怕个弱女子是有点丢脸,但是以防万一,我还是照他们说的做了,当天晚上就没出门。隔天起床,就听说午夜的时候出了车祸,地点就是在那女子和我约好的地方。吓得我一身冷汗,再也不敢在午夜独自走那条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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